在公司经营中,股东有时会遇到需要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三种情形下可行使该权利。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也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却连续五年不给股东分利润;二是公司进行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了,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却决议修改章程让公司继续存在。
如果出现这些情况,股东要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天内,和公司协商股权收购的事。要是60天内没达成协议,股东可以在决议通过之日起90天内,向法院起诉。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有不同意见,能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公司按规定收购股份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得按法定程序和条件来,不然可能因为程序上有问题,影响自己的权益。所以,股东一定要留意这些规则,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