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时,员工常关心能获得多少赔偿。一般情况下,只能按“N”获得补偿,而非“N + 1”赔偿。
“N”是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倒闭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公司要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N + 1”里的“1”是代通知金,是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合同,额外给的一个月工资。但公司倒闭不在需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情形内,所以通常不能要“N + 1”赔偿。
不过,如果公司倒闭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各地司法判决可能不同。有些地方会支持员工要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但这不是所有地方都这样。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