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劳务派遣人员在孕期时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说法,劳动合同得延续到相应情况没了才终止。女职工怀孕就属于得延续的法定情况。所以,即便派遣公司和派遣人员的合同到了期,只要女职工还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合同会自动延续,一直到“三期”结束。
2、要是派遣公司在女职工孕期不续签,直接终止劳动合同,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被派遣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派遣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直到“三期”结束,同时还能正常享受工资和各项生育方面的权益。要是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派遣公司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3、派遣工可以先跟劳务派遣公司商量,看看能不能续签合同或者给赔偿。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派遣公司承担该负的法律责任。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这类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可能会更加细化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劳动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