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不能把被执行人的工资都扣划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执行被执行人财产的时候,得给被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属留下生活必要的费用。
为啥这么规定呢?其实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权益是个很重要的原则。法院执行的目的是让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但这可不能建立在让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没法生存的基础上。而基本生活费用给多少合适,则要参考当地生活水平和被执行人家庭的实际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当地物价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算出该留给被执行人的生活费用,之后才对超出这部分的工资进行扣划。要是法院没预留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以此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所以说,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时,必须遵循保障其和家属基本生活的原则,而不能一股脑把工资都扣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