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纠纷从仲裁走到法庭,所花费的时间会受到多个阶段程序的制约。在仲裁阶段,仲裁委收到仲裁申请之后,会在五天内把仲裁申请书的副本发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有十天时间进行答辩。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要在受理仲裁申请那天开始算的四十五天内搞定。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过批准能延长十五天,也就是说仲裁阶段最长六十天能出结果。
2、要是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要是用普通程序审理案子,通常要在立案之日开始算的六个月内审完。要是有特殊情况得延长,院长批准之后能再延长六个月,要是还得继续延长,那就得向上级法院报批了。要是用简易程序审理,就得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完。
3、要是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要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完。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也是由院长批准。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要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天内给出终审裁定。
4、综合来看,劳动纠纷从仲裁到法庭打完官司,短的话几个月就能结束,长的话可能会超过一年,具体要花多长时间,还得看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