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医疗费该由谁出,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当工伤和交通事故重合时,医疗费赔偿不能两头都占。
法律规定,针对医疗费适用“填平原则”,就是说赔偿只是为弥补伤者实际损失,不会让人额外获利。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也就是侵权方已经给伤者付了医疗费,那工伤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就不用再给这笔钱了。毕竟医疗费是实际花出去的钱,给的赔偿能补上损失就行。
但要是交通事故的侵权方没付医疗费,或者不知道谁是侵权方,又或者侵权方没能力赔偿,这种情况下,伤者可以找工伤来赔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先把钱付了以后,有权利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把钱要回来。
总之,医疗费没办法同时从交通事故侵权方和工伤赔偿那里拿到。要是交通事故那边没赔医疗费,就能要求工伤来赔;要是交通事故已经赔了,工伤就不会再给这部分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