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当然申请诉讼保全,必须有有给付内容; 必须是由于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将来的裁判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情况紧急;提供相应担保。保全后必须在30日内提起诉讼。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而仲裁一般在45日或者60日内结束。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收到鉴定结论,一方面用人单位是否有恶意行为使判决难以执行那么一确定,另一方面不可能30日内提起诉讼。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诉讼保全,不仅不能达到保证判决执行的目地,反而会丧失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