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法律关系里,很多劳动者认为只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其实不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几种常见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和单位协商一致达成了解除协议,这种情况就不用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是劳动者主动发起的,劳动关系的解除并非单位的原因。比如小李觉得另一家公司更有发展前景,主动向现单位提出离职并协商好了,这种情况下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
当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时,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像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比如经常无故旷工;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像会计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还有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单位提出后还不改正等。另外,如果劳动者通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让劳动合同无效,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解除合同都是合理合法的,不用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单位维持甚至提高了原来的合同约定条件和劳动者续约,但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单位有继续合作的诚意,是劳动者自己拒绝了。
给劳动者的建议是,在工作中要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决定是否续约时,要综合考虑自身和单位的情况,谨慎做出决定。而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关系时,也要依据法律规定,保障自身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