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要延续到相应情形消失才终止。而且单位不能依据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和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是女职工存在严重过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且不改正、因欺诈等致使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应照做。要是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女职工支付赔偿金。所以,怀孕女职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可依法维权。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