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赔偿可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照一年来算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算,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只有在劳动者正常上班,可工资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才会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来算平均工资。还有,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劳动者,那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所以,辞退赔偿一般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情况和工作年限来算的,而不是最低工资标准,大家要清楚这一点,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