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单位不能仅仅因为员工有心肌缺血就把员工辞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行。心肌缺血本身,既不属于员工没法胜任工作,也不属于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这类可以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况。
要是员工虽然有心肌缺血,可依然能做好本职工作,这时候单位把员工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员工不想让单位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支付赔偿金。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因为心肌缺血,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要按照规定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