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里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没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那么劳动者能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要是这30%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就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2、要是用人单位没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催告其支付。催告之后,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还是不支付,劳动者就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而且,劳动者要是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还是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经履行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
3、要是因为竞业限制补偿问题起了争议,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商量解决。商量不下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法律意识提升和劳动市场发展,劳动者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会更加积极,且在处理此类纠纷上也会有更完善的机制和更明确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