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受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得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时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像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都算,但不包括加班工资。毕竟停工留薪期职工没加班,加班工资就不算在内了。
停工留薪期工资咋算呢?通常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标准。要是工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算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最多再延长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开始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停工留薪期满还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单位没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