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和员工续约,一般是要给员工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的条件,主动提出续约,员工却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期满,公司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得给员工补偿。
经济补偿给多少,按员工在这家公司的工作时间来算。员工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公司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不肯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要是协商没结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