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缘无故和劳动者解除了长达十八年的劳动关系,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有相应的权益可以争取。
劳动者有两个选择。要是劳动者还想回原单位上班,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就可以向单位提出来。要是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强制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另一种情况,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没办法再继续履行了,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个劳动者工作了十八年,经济补偿就是十八个月工资,赔偿金就是三十六个月工资。
劳动者维权时,得收集一些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单位的解除通知等,这些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工作了多久,还有单位是违法解除合同。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