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续签第二期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不签的选择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劳动合同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以及诚实信用这些原则。所以,劳动者能自主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2、要是劳动者在第二期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有两种处理办法。要是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来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继续签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合同就终止了,单位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要是单位降低了合同约定条件来续签,劳动者不同意,合同也会终止,可这时单位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算的,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
3、要是单位在第二期合同到期前没说要不要续签,劳动者可以主动和单位沟通。如果最后是单位不续签,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