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法定代表人个人不用承担员工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有给员工发工资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独立法人,要用自身财产偿还债务,员工工资属于单位债务,所以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过,有些特定情况,法定代表人要担责。要是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唯一股东,还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财产分开,那他可能要对公司债务,包括员工工资承担连带责任。要是法定代表人故意抽走公司资金,恶意拖欠工资,使公司没钱支付,那他可能就得负责支付员工工资。还有,公司破产清算时,法定代表人如果有妨碍清算的行为,也可能要对员工工资等债务负责。
如果员工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好就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法定代表人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要确保公司财产独立,不做抽逃资金、妨碍清算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