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给劳动者的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这些情况适用。
用人单位提出并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双方自愿解除,但单位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像没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话,能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时,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单位无需支付;其他情况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要给补偿。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要给被裁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遇到这些情况,可依法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拒绝,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