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添附行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加工、附合、混合等方式,让原物增值或形成新物。分割时,要考虑添附具体方式和财产性质。
动产与动产添附,能区分主物和从物时,添附物归主物所有人,取得方给对方相应补偿;不能区分主从物的,由双方按原财产价值比例共有添附物。
动产与不动产添附,像婚姻里一方给另一方婚前房产装修,房产是个人财产,装修算动产添附于不动产。离婚时,房产所有人要给装修方经济补偿,补偿数额根据装修实际支出、使用年限、折旧等因素确定。
双方婚后共同出资买材料对房屋扩建、改建,扩建改建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若添附使一方财产价值明显增加,另一方在其他财产分割上可适当多分,以平衡利益。另外,双方对添附财产分割有约定的,优先按约定处理。遇到夫妻添附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先看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根据上述规则处理;有争议无法协商,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