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的企业职工是有可能被辞退的,但这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行。
要是职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比如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因为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职工本身没有过错,不过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像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无法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就算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还是不能胜任;还有就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后,也没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这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要注意,如果55岁的职工是女性,并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