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的人和用人单位一般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这意味着他们受伤或不幸死亡时,赔偿问题不能用《工伤保险条例》来处理,而是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来解决。
要是在提供劳务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死亡,接受劳务的那一方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的项目一般有治疗和康复所花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还有因为耽误工作少挣的钱。如果导致残疾,还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要是不幸死亡,得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赔多少钱,得结合实际情况来算。比如医疗费,要按照医院开的收款凭证来确定;误工费得看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残疾赔偿金要根据伤残等级,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来算;死亡赔偿金也是按照这个标准计算。
要是伤亡是第三人造成的,提供劳务的一方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能让接受劳务的一方给补偿。接受劳务的一方补偿后,有权利向第三人追讨。双方可以先商量赔偿的事,如果商量不成,提供劳务的一方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