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解聘员工这件事上,补偿发放时间在法律里没有搞“一刀切”的规定。不过正常来说,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该一次性给员工发到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在和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给员工开个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证明,还得在十五天之内帮员工把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办好。而且要是公司按规定得给员工经济补偿,那就得在员工办完工作交接的时候支付。
简单来讲,员工把工作交接完了,公司就该把补偿发了。要是公司没及时发,员工也不用慌,可以通过好几种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说和公司协商,找相关部门调解,去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是拖久了没支付,劳动行政部门会出手,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给员工加付赔偿金。
实际操作中,公司给员工发经济补偿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可以同时进行。但这里得提醒公司,最好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合理时间内把这些事都办了。不然拖拖拉拉的,很可能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和纠纷。员工要是遇到公司耍赖不给补偿的情况,一定得勇敢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