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了劳动争议,想申请仲裁的话,这个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或者按常理应该发现权益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2、在这一年的仲裁时效里,如果当事人有这些情况,时效就会中断:比如找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或者对方答应履行义务。一旦出现这种时效中断情况,之前的仲裁时效就不算了,得重新开始计算时效。
3、要是遇到一些没办法控制的情况,比如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去申请仲裁,这时仲裁时效会暂停。等暂停的原因消除了,仲裁时效接着算。
4、在劳动关系还在持续的时候,如果因为拖欠工资引发了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面说的一年时效限制。不过,要是劳动关系结束了,劳动者就得在劳动关系结束那天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5、当事人要是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正常情况下,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去法院起诉。但是法律规定不能起诉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