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手里有劳动合同,一般会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但有些情况是例外。
先从主体方面讲,如果有一方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像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了退休金,那他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可能就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劳动关系主体得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条件。
再看实际履行情况。就算签了劳动合同,要是双方没按劳动关系的模式来实际履行,也可能不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双方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不用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和地点很灵活,能自己安排,而且干的工作也不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这种情况下,即便有合同,也不一定认定劳动关系。
还有双方的合意也重要。要是签劳动合同只是为了满足某种资质要求之类的,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真实想法,再结合其他证据,也可能不认定劳动关系。不过,用人单位得承担严谨的举证责任,来证明这些情况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