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欠薪,该起诉他名下的哪些公司呢?这得看具体情况。
通常,劳动者和哪家公司有劳动关系,就起诉哪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的义务。要是劳动者只和老板名下某一家公司签了合同,在这家公司工作,工资也由它发,那一般就只能起诉这家公司要工资。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老板名下的多家公司存在人格混同,像人员、业务、财务都混在一起,分不清楚各公司的财产,而且劳动者的工作成果几家公司都受益,这时就可以把这些混同的公司都列为被告。因为公司人格混同违背了法人制度的初衷,损害了债权人利益,让关联公司一起担责才公平。
所以,老板欠薪时确定起诉对象,重点是搞清楚和谁有劳动关系,以及公司间是否人格混同。大家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这些证据,来保障自己的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