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算职工安置的经济补偿,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通常情况下,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给劳动者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要是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单位就要给劳动者发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结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么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目来给,而且给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3、举个例子,有个职工在单位干了3年零7个月,每个月工资是5000元,那他能拿到的经济补偿就是4个月的工资,也就是4×5000 = 20000元。再比如,有个职工月工资是25000元,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是15000元,他在单位工作了15年,这时候给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15000元算,补偿年限按12年算,经济补偿就是15000×12 = 1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