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房屋租赁期满后不肯搬走,咱们可以按下面这些步骤来解决。
首先是协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租约到期了,租客就得把房子还给房东。所以房东可以先和租客聊聊,跟他讲清楚租赁关系已经结束,让他在一定时间内搬走,同时说明不搬走会有什么法律后果,看看能不能和平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没用,房东就可以发书面通知,比如《限期搬离通知书》。在通知书里明确要求租客在合理期限内搬离,并且要保留好送达的凭证,这在以后维权的时候用得上。
还可以找第三方来调解,像居委会、派出所这些机构就可以请他们介入。他们能从中协调,说不定能让租客搬离。
如果前面说的这些办法都行不通,房东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租客腾出房子,还能要求租客支付逾期还占着房子的费用。要是租客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还是不照做,房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里要提醒大家,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各种证据,比如协商的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的送达凭证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