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诈骗不是法律里明确的术语,一般是说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罪名。咱就拿合同诈骗罪来说,看看它的构成条件是啥样的。
主体这块,可以是个人,也能是单位。要是个人犯这事,得达到能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还得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主观想法上,得是故意这么干,而且想着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就像有人明明知道自己没能力履行合同,还靠欺骗和别人签合同,拿到对方财物就去乱花,这就是典型的故意非法占有。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东西比较多,既把市场的正常秩序给搅乱了,又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在实际行为上,就是在签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时候,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而且数额还得比较大。常见的情况包括用虚构的单位或者冒名顶替别人签合同,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票据,还有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来作担保。
2、金融诈骗的罪名有很多,像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虽然每个罪名在构成条件上有点小差别,但大体上都是从主体、主观故意、侵犯对象和具体行为这些方面来判断的。比如说集资诈骗罪,得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想法,还得有通过诈骗手段来集资的行为才行。紧跟当下金融创新发展,以后的金融诈骗手段可能更加隐蔽复杂,认定时要更关注新出现的电子交易、虚拟货币等元素,让法律更好地适应时代变化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