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时,员工愿随迁,一般工厂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在法定情况下,单位给劳动者的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形变化大,让劳动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也没就变更合同内容谈拢,那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愿意跟着工厂一起搬迁,说明双方能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地点,劳动合同也能接着履行,这不满足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
但要是工厂搬迁让员工工作条件变差、劳动强度增加、工作时间变长等,双方就得重新协商劳动条件。若工厂单方面改变劳动条件,又没和员工达成一致,员工有权拒绝。这种时候,就可能和经济补偿等问题挂钩了。要是遇到这类复杂情况,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