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人员被欠工资,要回工资的途径得根据他们的劳动身份来分类处理。
要是60岁以上人员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没领退休金,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被拖欠工资后,可以先跟单位好好协商,让单位尽快支付工资。要是协商不下来,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单位展开调查,还能责令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另外,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起一年内申请。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而如果60岁以上人员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了退休金,再就业和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被拖欠工资时,先试着和单位友好协商解决。要是协商没用,就得收集一些证据,像劳务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欠条这些。然后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等法院判决后,要是单位还是不支付工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