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签不签劳动合同,得看具体情况来定。
要是公司法人只是公司股东,单纯作为投资者,不掺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那一般不用签劳动合同。这是因为股东和公司是投资关系,就好比你把钱投进一家店,只是等着分红,和在店里打工干活拿工资是两码事,不存在那种打工的劳动关系。
而当公司法人还兼任公司董事、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等高级管理职务,还实实在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时,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讲,通常就得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就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了,得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时候法人就跟普通劳动者差不多,公司管着他,他干活拿工资,签合同就能把双方的权利义务说明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要是法人是被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那他的劳动关系就得按照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来处理,不一定非要签劳动合同。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就是,公司和法人得先搞清楚法人在公司里的角色和实际工作内容,要是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就赶紧签,免得以后因为权利义务不明确产生纠纷。要是不确定,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