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很多人会把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弄混,以为只要工作中受伤都能申报工伤,其实不是这样的。工伤认定只适用于劳动关系,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的,这个条例就是给那些在工作里受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的职工撑腰的。
劳务关系呢,是平等的双方,一方给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还支付报酬形成的关系。要是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人受伤了,就不能走工伤认定程序,得按照《民法典》里侵权责任的规定来处理。
要是提供劳务的人因为劳务受了损害,那就得看双方各自的过错,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要是是第三人的行为让提供劳务的人受了伤,那提供劳务的人既可以找第三人要求承担侵权责任,也能让接受劳务的一方给补偿。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了补偿之后,还能找第三人把钱要回来。
所以,当劳务人员受伤时,得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来处理,别想着去申报工伤。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建立劳务关系时,最好签个书面合同,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写清楚,这样万一出了事,处理起来也有个依据。另外,不管是提供劳务方还是接受劳务方,都可以考虑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