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说,要是用人单位3个月没发工资,这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了,劳动者完全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要不要离职,还得综合各方面情况考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要是劳动者决定离职,得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通知里说明离职是因为单位拖欠工资。同时,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办法,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在维权时,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证据,一定要保存好。
但离职这件事,还得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是找新工作比较困难,而且单位也有支付工资的想法和可能,那可以跟单位协商解决工资拖欠的问题,先不离职。可要是单位经营状况不好,根本没能力支付工资了,那离职然后维权可能就是更好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