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面对公司各类问题时,法律赋予了多种解决办法。在公司治理方面,要是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程序不合法,或者决议内容和公司章程对着干,股东有六十天的时间来“维权”,也就是从决议作出那天起六十日内,可以到法院请求撤销这个决议。要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还损害了股东利益,股东能直接去法院告他们。
当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开下去股东的利益会遭受重大损失,而且其他办法都行不通时,手里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就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在公司财务问题上,股东有查看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权利。如果公司不让查,股东能去法院,让法院要求公司提供这些文件供股东查阅。另外,股东还能要求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有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证据,就可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股东还能通过行使表决权,在公司决策中表达自己的想法,保障自己的权益。要是有人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让股东也跟着受了损失,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让侵权人承担责任。
法律建议:股东平时要多关注公司的治理和财务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遇到问题不要慌,先搞清楚法律赋予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问题。如果自己不太懂,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