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满足特定条件时,法院会承认劳动者同意推迟发工资这一情况。法律规定,工资得用货币形式按月发给劳动者本人,不能扣工资,也不能无故拖欠。但要是单位确实有困难,需要暂时延迟发工资,并且和单位工会协商好了,就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延期支付工资。要是劳动者同意推迟发工资,还签了书面协议,那就相当于双方对工资支付时间的变更达成了一致。
2、法院审理这类案子时,如果单位能证明有合理困难,而且工资推迟支付是经过劳动者明确同意的,一般会认定这个约定有效。不过,要是劳动者虽然一开始同意推迟发工资,但后来又以单位没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索要经济补偿,法院就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约定等情况。要是单位是故意利用劳动者的同意来拖欠工资,就算劳动者之前同意了,法院也可能不支持单位,会判单位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