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行:上了二十九天班、没签合同,离职时老板还要扣工资百分之二,这既违法又没道理,你有权全额要回工资并主张未签合同的赔偿。分两层:一是工资必须足额支付,任何离职扣点都没有法律依据,干二十九天就得按约定或同工同酬结清二十九天的钱;二是用工超过一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工资,你虽未满月暂时不触发,但说明公司用工不规范。老板扣百分之二属于克扣工资,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保留好考勤记录、排班表、工资条、工作群聊天、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不要签任何自愿扣款的书面文件。遇到这种小老板,走行政投诉比协商更有效,金额清晰、事实清楚,监察部门会责令支付,依法维权效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