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行: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时公司反过来说你要赔公司损失,这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反而是公司不签合同先违法。先说两点: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是你的过错;二是公司主张你赔偿培训费、招录费等,必须有专项培训服务期协议且你违约,或有其他法定情形,普通岗前培训不能要你赔。所以面对不赔钱不让走,你无需恐慌。正确做法:保留考勤、工资发放、工作记录等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离职按程序通知即可,不需公司批准(试用期提前三日,正式工提前三十日);若公司扣工资或要你赔,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还可一并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不要被吓住,法律站在你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