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搞经济性裁员时,有几类人员是要优先留下的。像和单位签了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合同的、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还有家里没其他就业人员,要养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些人。
要是这些优先留用的人还是被裁了,单位得给他们经济补偿。补偿咋算呢?按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单位违反规定把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了,那得按照上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赔偿金。
要是优先留用人员被裁了,能先跟单位商量赔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通,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用这些办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得提醒大家,这些优先留用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大家权益,要是遇到违反规定的情况,别害怕,走法律途径准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