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时把岗位写成员工有一定操作空间,但其中利弊都得清楚。
先说说可行的地方。要是单位岗位调整很频繁,把岗位统一写成员工,单位在安排工作时就能更灵活。比如业务拓展了,能随时安排员工去新的岗位,不用每次调整都重新签合同,操作起来简单又省事。对员工来说,要是不介意工作灵活变动,这样说不定能接触到更多类型的工作,增加工作经验和机会。
不过弊端也不少。对员工而言,岗位写得太笼统,自己都搞不清具体工作内容、职责范围,也没办法好好规划职业发展。要是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合同里岗位不明确,员工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单位来说,岗位模糊,一旦遇到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没办法清晰界定员工的岗位和职责,可能会在官司里吃亏。而且劳动行政部门也会觉得这种合同不规范,可能会找单位麻烦。
为了降低风险,单位和员工签合同的时候,最好把岗位信息写得详细具体,像岗位名称、所属部门还有主要工作职责都要写清楚。要是实在没办法一下子确定岗位,也得在合同里说清楚岗位调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按照什么程序来,这样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