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保险里,没有“误工费”这项赔偿,而是有停工留薪期工资。
当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是得了职业病,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需按月支付工资,且工资和福利和受伤前一样。这“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受伤前正常上班时应发的工资,像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都在内,但加班工资不算。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也不能超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了伤残等级,就停发原来的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要是单位没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