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三期”权益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女员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能终止合同,合同会自动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在“三期”内,单位要按原合同约定,继续给女员工发工资、缴纳社保,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
要是单位违法终止合同,女员工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恢复劳动关系直到“三期”结束;二是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女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期”结束后,若女员工不想续约,要提前书面通知单位;若单位不想续约,要提前和女员工沟通,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女员工遇到此类问题,可依据法律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