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工资是劳动者辛勤付出的回报,公司一般不能无缘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公司可以不发工资或者减少工资支付数额。
如果劳动者请事假,这是因为个人原因请假,没有为公司提供劳动,那么公司在劳动者请事假期间就不用支付工资。毕竟工资是劳动的报酬,没干活自然不用发钱。
要是劳动者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让劳动者赔偿。赔偿的钱可以从劳动者工资里扣,但每个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要是扣完后剩下的工资比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还低,那就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还有一种情况,遇到像自然灾害、战争这类不可抗力因素,公司没办法正常支付工资,等这些客观情况没了,公司得赶紧把工资补上。
要是公司不存在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却不发工资,劳动者也不用慌。可以先和公司好好谈一谈,争取和平解决。要是协商不行,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帮忙处理。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通过这些合法途径,劳动者就能维护自己的工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