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法律上是不存在试用期这一说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要是合同里只约定了试用期,那这个试用期不成立,这一期限就直接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只有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才会有合法的试用期。
要是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就规定了试用期,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种所谓的“试用期”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劳动者在这段时间应享受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像工资福利这些方面都不能少。
另外,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就要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要是满一年都没签,就会被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如果遇到不签合同就设试用期的情况,劳动者不用担心,有很多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行,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