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厂因为合并要进行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属于经济性裁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有权利拿到相应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和员工在工厂的工作时间有关。要是员工在这工厂干满一年,工厂就得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补偿。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工作不满六个月,那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工厂裁员后没按规定给员工经济补偿,员工也不用慌。可以先跟工厂商量,让他们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如果商量没用,员工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要求工厂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工厂过了时间还不给,就得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给员工加付赔偿金。
员工还有另一种办法,就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所以,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