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买二手房不用负担原业主欠的物业费。按照《民法典》的说法,物业服务合同是有相对性的,它是业主和物业签的,所以正常情况下,物业费得业主来交。
2、在二手房买卖里,原业主跟物业的服务合同在房屋产权转移时就结束了。原业主当过房屋的主人,就有责任把自己住的时候产生的物业费给结清。新业主呢,从拿到房屋产权开始,才要对和房子有关的费用负责。
3、但实际交易的时候,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里说好了让新业主来承担之前的物业费,那新业主就得按合同来。所以,买卖二手房签合同之前,双方要把物业费该谁负担这个事儿说清楚,并且写进合同里。新业主交接房子的时候,要去物业问问原业主有没有欠物业费。要是有欠费,就得让原业主赶紧结清,免得以后产生麻烦。要是原业主不肯付,物业应该找原业主,不能找新业主。现在法律对业主和物业双方的责任划分很明确,未来在二手房交易中,关于物业费的这些规定会更加清晰,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