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下班路上因事故死亡,满足一定条件能被认定成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的路上,要是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了伤,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有两个重要条件。一个是,事故得是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这些类型。另一个是,在事故里本人不能负主要责任,也就是本人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没有责任才行。要是本人负主要责任,就算是在下班途中出了事,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2、要是职工在下班途中突然发病死亡,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过抢救还是无效死亡的,就可以当作工伤来处理。
3、要是职工家属觉得算工伤,但用人单位不这么看,那举证责任就在用人单位那边。家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那天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