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得清楚,就算劳动者在签合同时同意放弃缴纳社保,这个约定其实是不作数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单位和劳动者都得按规定参加社保,按时缴纳社保费。这意味着,参加社保并缴费这件事,是单位和劳动者必须要做的,由法律强制要求。
从法律规定上看,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不能通过双方约定就不管了。就算劳动者自己想和单位签协议放弃缴纳社保,因为这个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要求,所以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在实际情况里,这种放弃社保的约定会带来不少问题。对劳动者来说,很多好处都享受不到,像老了没有养老金,生病了没法报销费用。单位也有法律风险,如果被社保部门查出来,不仅要把之前没交的社保补上,还得交滞纳金;要是劳动者因为单位没交社保而和单位解除合同,单位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了工伤,本来该社保基金出的钱,也得单位自己掏。
因此,签合同让劳动者放弃缴纳社保,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单位和劳动者都要按照法律规定,老老实实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