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劳动合同到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想续签,那就要给劳动者一笔经济补偿。这个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多久来定。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那么多的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打个比方,要是有个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五年了,单位不跟他续签合同,那单位就得给他五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这十二个月里的平均工资。不过呢,如果劳动者每个月的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要高,那给他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目来给,而且给他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最多算十二年。
3、还有种情况,如果是劳动者不想续签合同,但用人单位还是按照原来的合同条件,甚至提高了条件来跟劳动者续签,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了。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大家对劳动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这类关于劳动合同续签和经济补偿的规定,会不断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完善,以更好地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