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条件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
先说约定解除,合同双方能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这些条件达成,一方或双方就可以行使约定解除权来解除合同。就像合同约定,要是物业服务企业没在规定时间完成特定服务项目,业主就有权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分业主解除和物业服务人解除。业主解除时,业主按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能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要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不过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要是因解除合同给物业服务人造成损失,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得赔偿损失。
物业服务人解除时,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要和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合同。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要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样,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要是一方有根本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也能行使法定解除权。比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经业主多次催告仍不改正。
给大家提个建议,如果想解除合同,不论约定还是法定,都要注意按规定程序操作,保留相关书面通知、沟通记录等,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