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不能扣掉工伤期间工资里的补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员工要是因为工作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停工去治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以前的工资待遇都不变,得由单位每个月按时发。
“以前的工资待遇”,就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补助这些。这也就是说,单位得按照工伤员工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把补助全额发到位,不能随便扣。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伤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得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才可以适当多延点时间,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3、工伤员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就不再发之前那种待遇了,而是按照规定享受伤残相关的待遇。要是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了还得接着治疗,那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方面的待遇。
4、要是单位扣了工伤期间工资的补助,那这就是违法的事。工伤员工能和单位商量,让单位把少发的补助补上。要是商量不行,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保障自己该有的权益。